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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职业身手学院学生会改良境况自评公然一览

时间:2023-03-16 03:3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第一条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组织性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省学联和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本会是我校广大学生先进思想方向的引路人,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代言人。

  第四条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为指南,围绕学校党政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把我校建设成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而奋斗。

  (一)充分发挥学生会职能,始终贯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宗旨,为广大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与素质提高,创造良好的环境、搭建广阔的舞台。

  (二)积极支持学校改革发展,自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三)增进全校同学之间的团结,加强同学们与教职工之间的联系,促进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

  (四)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先导,以提高全体同学的综合素质为己任,不断加强改进自身建设,探索学生会工作的新模式,扎实工作、积极进取。

  (五)加强同其他院校学生及学生组织的联系和合作,切实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

  第七条本会接受中国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领导,接受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和中国青年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指导。

  第八条本会聘请中国青年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为学生会秘书长,指导学生会各项工作,监督学生会财务。

  第九条凡取得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可入会成为个人会员。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二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组织章程开展工作。

  (一)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经常设机构三分之二人数通过,报请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和推迟召开。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组成代表委员会,代表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四)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其成员主要由上届学生会委员组成,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需经学校党委批准。

  第十五条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同时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主席团成员经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均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其中来自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定,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对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校学生会主席团是全委会的常设权力机构,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均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4人,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校学生会主席团职权是: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和全委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决定,主持校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重大事项;

  (四)召集学生会代表委员会(各二级学院主席联席会议),向学生代表委员会申报、部署工作;

  校学生会因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宣传部、权益部、生活部、文体部、学习部等职能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对主席团负责。

  (一)办公室:学生会中枢机构,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干部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规章制定及执行监督等,协助校学生会其它部门举办一系列大型活动。(业务指导及联系部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

  (二)宣传部:承担学生会的外宣内传工作和新闻报道任务,负责学生会新媒体的开发与管理维护;具体做好宣传栏的定期更新,活动(会场)场地的布置、海报的设计,横幅的制作以及学生会网站的建设维护等工作。(业务指导及联系部门:校党委宣传部、团委)

  (三)权益部:构建广大学生与学校各级职能部门、后勤部门(含商业服务)的沟通桥梁,及时反映学生意见和合理需求,帮助同学们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业务指导及联系部门:校后勤管理处)

  (四)学习部:负责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风气、关注学生学习心态,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风建设与调研工作,组织并协调各学院开展校内学习活动,负责校内大型学术类、素质拓展活动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及联系部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

  (五)文体部:坚持以学风建设为主线,负责校内大型学术类活动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建设“求真务实、严谨治学、开拓创新”的优良学风。协调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体育赛事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塑造青春健康、昂扬向上的校园文化。(业务指导及联系部门:校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公共教育学院、素质拓展中心)

  (六)生活部:组织有益于在校学生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大力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研。(业务指导及联系部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

  (一)二级学院学生会为本会基层组织,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校级学生会的指导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二)二级学院学生会任期一年。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三)二级学院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积极主动开展本院的工作。

  (四) 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二级学院学生会提前一个月提请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五)二级学院学生会选举不超过3名主席团成员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

  (六)二级学院学生会应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报告工作,并及时对校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校学生会的考核。

  各班级班委会直接接受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指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一般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级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公仆,学生会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会干部须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考查、考核。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不仅需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十条所规定的会员各项义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二)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严格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做用。

  (三)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工作责任感,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能按时圆满的完成学生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五)工作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地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二十五条校学生会主席团对校学生会干部应定期做出工作鉴定并通报其所在二级学院。

  第二十八条本会经费向学校申请,在可能的条件下,适当开展一些经学校允许的有偿服务,自身扩大经费来源,并接受有关方面的赞助,经费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必须建立清晰、完备的财务制度,并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在全校学生会组织内具有最高效力,本会内的任何组织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根据关于筹备召开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特制定此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方案。

  坚持党的领导,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发动群众,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以及优中选优的原则,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在学生工作中扎实工作、成绩显著的学生以及优秀学生干部作候选人,为选举产生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作好组织人事方面的准备。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工作需要,经大会筹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拟设主席团,主席团成员4名。

  3.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应是学有余力,思想政治优秀的学生。2021-2022学年综合成绩在专业或班级前30%;2021-2022学年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以上。

  5.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1.推荐采用自下而上,充分酝酿的办法进行。各选举单位应该根据推荐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热情,认真严肃进行酝酿推荐和层层考察,确保推荐最优秀、合适的学生成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2.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团支部根据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表现情况,酝酿提名人选,召开团支部团员代表大会选举推荐;

  3.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对团支部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资格审核,拟定二级学院学生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应具有二级学院学生会或班委会工作经历;

  4.二级学院学生会将拟定人选报学院党总支审批同意后,报校学代会筹备工作小组。

  5.经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审核,校团委、党委学工部对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形成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按照有关要求报学校党委会审批同意后,大会选举。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和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三、常任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实行差额选举。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应选名额为12名,候选人15名。

  四、主席团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实行差额选举。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应选名额为4名,候选人7名,差额3名。

  五、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推荐,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批同意,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联合审查和组织遴选,交学代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大会进行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经团支部提名推荐,二级学院团委审核推荐,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批同意,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联合审查和组织遴选,校学生会提出建议名单,提请市学联、校党委审批;经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表决通过候选人建议名单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以多到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排名靠后的两名及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七、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则应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如果当选人数即接近应选名额时,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八、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总计票人1人,监票人4人,计票人8人,经大会主席团酝酿讨论、初步确认,提交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已被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承担监票和计票工作。

  九、本次选举设投票箱2个,不设流动票箱。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进行检查。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代表座位顺序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选票上盖有“中国青年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印章和“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印章,方为有效。选票填写的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填写模糊、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

  十一、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代表有权对被选举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对不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下方空格中不作任何标记。选票上符号不清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部分无效;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二、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负责,监票人、计票人核对票数,现场封存选票。计票工作结束后,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大会主席团确定当选人名单;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候选人得票情况,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大会主席团审定,代表表决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确定。

  2.学校领导讲线.听取并审议《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5.讨论并审议《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根据关于筹备召开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定代表推选方案。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60名,代表名额超过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覆盖各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选举单位的会员人数确定。代表的选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肃的原则,进行民主选举。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注重代表的结构比例,使代表的构成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非校、学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要求不低于60%,女性代表比例不低于30%,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5%,群众代表不低于5%,各二级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2。

  本次大会另有列席代表若干名,列席代表主要为:校、院两级专兼职团干;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的教师代表;部分指导学生社团的教师代表;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中不是正式代表的学生干部。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出席校级学代会的代表,应由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二级学院学生会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推选产生。

  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釆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按不少于应选代表的20% 的差额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全体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通过选举最终确定代表正式人选。

  2.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由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

  3.代表所在班级、学院学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积极行使代表权力,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学校团学组织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激励退出机制,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把从严治团、从严治会要求落到实处,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按照《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设述职评议会,其成员原则上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指导教师、团员青年代表及学生代表等共同组成。

  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和学生干部就任职期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工作履职尽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述职应当对强化政治引领责任、聚焦深化引领青年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学生成长成才,联系同学、推动构建校院沟通桥梁,不断加强学生干部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等六个方面以及个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总结。

  部门述职以书面述职方式进行,校团委、学生会下设部门按述职评议总体要求,撰写部门2021-2022学年工作总结,于6月24日中午前,将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报送至校团委秘书处。

  个人述职由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方式进行。其中,书面述职要求全体学生干部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述职评议登记表》(附件1),于6月24日中午前,将登记表纸质版(双面打印)报送至校团委秘书处。

  口头述职时间为6月22日,召开两场述职评议汇报会。全体学生干部按述职顺序对照述职评议总体要求依次进行口头述职,每人述职时长不超过3分钟。述职时间、地点和顺序见附件3。

  1.各部门和全体学生干部要高度重视述职评议工作,无故未提交部门总结或不参加述职评议会的,述职评议结果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2.根据《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述职评议评分标准》(附件2),结合学生干部述职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百分制评分,根据评议分数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评议总分前25%的干部评定为优秀;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其余的评定为合格。本次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团学干部任期内履职表现的最终评议结果。

  3. 校团委将组织讨论核定述职评议结果,及时向评议对象公示反馈,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优秀证书、任职聘书,并记录到学生干部任职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