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字号撤三电话字号注册申请流程和用度
时间:2023-03-25 00:5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1.申请人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
2.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个程序简称为「注册商标撤三」。
撤三的过程,是由对方(商标权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实际使用证据,而不需要请求人证明对方没有使用商标,因此请求人只需要提出撤三请求即可,当然提出之前进行一些简单查证也是有必要的。
请求人可委托策朋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出「撤三」请求,商标局收到请求后通知商标权人,要求其向商标局提供三年内的使用证据,商标局审查这些使用证据后,做出商标是否予以撤销的决定。
从商标局收到请求人的撤三请求日开始起算,往前推三年,对方应当提交这三年期间的商标使用证据。
参见问题4的回答,对方收到撤销通知后再使用商标的证据,不在「三年」的计算期限内,没有效力。
对方如果提供指定期间、中国大陆范围内、真实、公开、合法的商业性使用证据,且证据之间能互相印证,就会被认为是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比如合同、发票、广告宣传等证据。对方不能提供上述证据,商标就会被撤销。